农村村民宅基地新批(存量土地)、改扩建、补办手续办理须知
发布日期:2007-09-07 作者: 点击:
二、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土地管理法》;
2、《土地登记规则》;
3、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》
4、《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》
三、申报资料与标准
(一)新批宅基地: 1、个人申请;2、村(居)委会公示材料;3、宅基地审批(一式两份);4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复印件(带原件备查); 5、四邻意见;6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(二)改扩建、院内新建: 1、个人申请;2、村(居)委会公示材料;3、宅基地审批(一式两份);4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;5、四邻意见; 6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;7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(三)补办手续:1、个人申请;2、宅基地审批(一式两份);3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; 4、四邻意见;5、房屋产权证;6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工作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五、办理结果
合格:出具改扩建批准通知书;
不合格:退还材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