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村民宅基地新批(存量土地)、改扩建、补办手续办理须知
发布日期:2007-09-07 作者: 点击:

一、受理部门

二楼电子政务大厅

二、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土地管理法》;

2、《土地登记规则》;

3、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》

4、《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》

三、申报资料与标准

(一)新批宅基地: 1、个人申请;2、村(居)委会公示材料;3、宅基地审批(一式两份);4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复印件(带原件备查); 5、四邻意见;6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
(二)改扩建、院内新建: 1、个人申请;2、村(居)委会公示材料;3、宅基地审批(一式两份);4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;5、四邻意见; 6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;7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
(三)补办手续:1、个人申请;2、宅基地审批(一式两份);3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; 4、四邻意见;5、房屋产权证;6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
四、工作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五、办理结果

合格:出具改扩建批准通知书;

不合格:退还材料。